(川委办〔2021〕15号 2021年7月30日) 各市(州)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此件发至县级,中物院、省政府驻京办电报发出)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各级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筒称关工委)和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以下简称“五老”)等离退休老同志在青少年教育培养工作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意义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对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引领关心下一代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为做好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近年来,我省各级关工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充分发挥“五老”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和示范引领作用,在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助力脱贫攻坚、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作出了积极贡献。 当前,我国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正在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四川发展也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对青少年自身成长成才过程中的新特征新需求,做好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对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紧密结合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和青少年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各级关工委和广大“五老”作用,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贡献。 二、准确把握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点任务 (一)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入脑入心,帮助青少年打牢信仰信念的思想理论根基。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抓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增强“四个自信”;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为鲜明主题,把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有机统一起来,引导青少年不断增进对祖国、对人民、对民族、对家乡的热爱;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利用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节日,引导青少年在缅怀先贤、孝老敬老、团结互助中弘扬文明新风,养成良好个人品德和社会公德;加强法治教育,以“八五”普法为契机,深入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教育,引导青少年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加强艰苦奋斗教育,在青少年中大力宣传优良革命传统和先进典型人物,激励青少年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做新时代的奋斗者;加强劳动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劳动最光荣、奋斗最幸福”的观念,增强劳动体验,提高劳动技能,珍惜劳动成果,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 (二)关爱帮扶困难青少年群体。聚焦青少年在成长成才、身心健康、权益维护、职业规划、就业创业、社会融入等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扶智与扶志相结合,重点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青少年、“五失”(失足、失管、失学、失业、失亲)青少年、新市民子女、失业职工子女等,通过项目帮扶、结对帮扶、阵地帮扶等方式,让农村孩子享有高质量教育,帮助困境青少年落实基本生活保障,助力农村青年创业就业,帮教失足青少年重返社会,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三)统筹推进传承红色基因工程。持续开展“传承红色基因,争做时代新人”“老少共筑中国梦”“争做新时代好少年”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青少年继承发扬长征精神、三线精神、“两弹一星”精神、抗震救灾精神、抗疫精神、脱贫攻坚精神等伟大精神,把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融入新时代的追梦征程中,推动红色基因代代相传。加强“五老”宣讲团建设,深化“五老”宣讲活动,结合四川丰富的红色教育资源,向青少年讲好中国故事、中国共产党故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故事、改革开放故事和四川故事,唱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时代主旋律。坚持举办青少年夏令营,突出主题性、公益性、创新性,让青少年在寓教于乐的活动中充实暑期生活、丰富成长经历、提高思想觉悟、磨炼意志品行。推动命名和建设更多青少年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法治教育基地和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等,加强“五老”工作室、儿童之家、童村之家、假日学校等关爱阵地建设,丰富青少年教育实践的“第二课堂”,推进实践育人、帮扶育人、帮教育人、阵地育人、环境育人。 (四)深入推进“五老”关爱工程。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青少年关爱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推动“五助一帮”(爱心助学、助困、助孤、助残、助业和爱心帮教)行动常态化,实现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等有保障。广泛开展“五老”结对关爱活动,采取“一对一”“多对一”“代理家长”等方式,对留守儿童、困境青少年开展心理导、亲情关爱,让他们生活得到保障、心灵充满温暖。加强和规范各级关心下一代基金会建设,广泛筹集资金,加强公益合作,做优关爱项目,健全管理制度,提高知名度、影响力。 (五)提升关爱服务能力水平。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条主线,进一步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推进关心下一代工作理念、工作方式组织设置等方面改革创新,完善制度机制,提升服务质量。注重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能力,积极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义务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注重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整合社会资源,建设更多社会需要、青少年喜爱、“五老”适合的公益服务平台,加快形成开放、融合、共享、高效的社会化关爱教育服务机制。注重针对新时代青少年思想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日益增强的新情况,加强调查研究,提高工作针对性。注重提高运用数字化、信息化等科学技术手段推进工作的能力,加强网上关心下一代工作。 (六)积极服务中心大局。紧扣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聚焦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加强城乡基层治理等重点工作,找准青少年教育培养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引导青少年奋发图强、立志成才。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参与“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行动,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促进优秀传统农耕文化、民俗文化保护传承,发挥老科技工作者、老农技人员等优势,助力培养更多新型职业农民。 三、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体系和队伍建设 (一)加强关工委组织体系建设。以党的建设为引领,完善“党建带关建”制度机制,全面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关工委,把各级关工委建设成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坚强堡垒。加强关工委组织建设,以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为契机,完善覆盖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和机关、学校、企业、社会组织等的关工委组织体系,深入开展“六好”基层关工委创建活动。 (二)加强关工委领导班子建设。关工委领导班子由主任、执行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组成。关工委主任由同级党委分管领导兼任,同级政府联系领导兼任常务副主任。关工委设执行主任1名,负责主持日常工作,根据需要可设名誉主任1至2名。省关工委设常务副主任3至5名、副主任9至11名,市(州)关工委设常务副主任3至5名、副主任4至6名,县(市、区)关工委设常务副主任2至3名、副主任3至5名。党政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和新闻媒体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的不占用副主任职数。其他各类关工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确定常务副主任、副主任职数。执行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由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岗位退下来的领导或在当地有威望、身体健康的老同志担任,阿坝州、甘孜州的州、县关工委执行主任可由在职的同级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或政协副主席兼任。各级关工委领导班子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出现空缺的,要及时调整充实,做到结构合理、有进有退、进退有序。要把关工委作为老同志继续发挥作用的首选岗位,完善组织动员谈话制度,广泛动员组织“五老”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 (三)加强“五老”队伍建设。大力弘扬“忠诚敬业、关受后代、务实创新、无私奉献”的“五老”精神,根据关工委和老同志的特点,进一步完善“五老”发动、提高、激励等方面的制度机制,采取组织发动、典型带动、“五老”推动等做法,动员更多的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人数众多、覆盖面广、结构合理、扎根乡土、富有活力的“五老”队伍。要关心爱护“五老”,在春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或老同志生病住院时,对“五老”中的骨干、先进典型、生活困难对象进行看望慰问。 (四)加强关工委办事机构建设。省、市(州)、县(市、区)关委下设办公室,设在同级党委承担老干部工作的部门,办公室设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并配备工作人员。市(州)、县(市、区)关工委办公室主任由同级党委研究任用。要关心关工委办公室干部的工作、学习、生活和成长进步,加强培养教育,做好推荐和交流使用工作,选配年纪轻、能力强、作风好、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四、加强对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关工委主动作为、有关部门积极支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党委、政府要定期听取相关工作汇报,提出工作要求,解决具体困难;按规定落实关工委负责同志参加或列席全局性会议和有关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专题性会议制度,保障相关阅文需求。建立完善表彰制度,对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按规定进行表扬表彰。 (二)加强工作条件保障。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为关工委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关工委开展工作所必需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各级关工委和老同志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所必需的办公用房和设施等,由同级党委、政府及所在单位提供保障。对各级关工委领导班子中的驻会老同志因工作产生的差旅、交通、通信、误餐、图书资料等费用,按规定在各级关工委经费中列支。采取统一调配或向社会购买等形式,按规定落实关工委领导班子中的驻会老同志下基层调查研究或参加重要活动、开展走访慰问的交通保障。 (三)加强部门配合支持。各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要加强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支持,认真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各级组织部门要把关工委干部队伍建设及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各级党校(行政院校)要把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培训课程,各级宣传部门要把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宣传计划。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与关工委的沟通联系,发挥“五老”在立德树人中的独特作用,健全学校、家庭和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挥关工委组织和老同志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作用的意见》(川委厅〔2006〕23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川委办〔2010〕27号)同时废止。
|